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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眼睛一亮,“那你不就是天选的中间人?”
杨朝夕站在她这边,又同时有苗疆与百越的血统,她一统岭南,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嗨呀,你想的太简单了。”杨朝夕却苦着脸摆摆手。
半夏一想,百越族女子地位低贱,想来她就是在百越长大,想来也是没什么话语权的。
但是苗疆不一样,苗疆女子地位不一般,她若是回苗疆去认亲,这想来也是一个助力。
“不妨事,你回苗疆去也行。总归是一个助力。”半夏想的很美好。
杨朝夕闻言苦笑,“你们都想多啦!”
众人皆用疑惑的眼神看向她。
“我爹娘都被苗疆百越除名了。”杨朝夕扔下这个重磅炸弹。
秦清清在一旁听着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什么意思呀杨姐姐?你爹娘都不要你了吗?”
杨朝夕摇摇头。
“我爹呢,是百越人,身份还算比较高贵吧,是族长最疼爱的儿子。他自小聪明机灵,很受族长重视。我娘也巧了,是苗疆族长的小女儿。”她撑着下巴,宛如闲聊的语气说着上一辈的故事,手眼却没从棋盘上的棋子上离开。
“我娘叛逆的很,苗疆族人只能与苗疆族人通婚,她一个都看不上,偏偏她又是苗疆族里练蛊天分最高的那个,族长坚决不允许她去找外族人通婚。”
“百越族人时常会去山里历练,苗疆族的主址就是在山里,四周都是蛇虫鼠蚁等天然屏障,外人无法入内。”
“许是天定姻缘吧,我爹在苗疆族边界被咬了,我娘恰好偷偷跑出来,被我娘救了,我娘觉得这少年,嘿!帅气!就把他强了,怀了我。”
秦清清眼睛睁的比铜铃还大,嘴巴张的能塞鸡蛋。
听着这个话,感觉心里隐隐约约有了一个影子,只是看不太真切。
谢芷言闻言,给秦玉璃使了个颜色将秦清清抱出去。
杨朝夕这才发现自己在孩子面前失了口,连忙捂嘴。
谢芷言轻轻摆手,坐到秦清清的位置上道:“无妨,你继续说吧。”
杨朝夕这才接着道:“我爹接受不了自己被人强了的事实,整天的闹,我娘嫌烦,就将他带回苗疆了,我爹也不敢说自己就是百越人,怕苗疆人会直接杀了她,便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富家公子,与我娘虚与委蛇了几年。”
“我娘生了我之后,也公布了我爹的存在,族长见木已成舟,便不再干涉。我爹成了苗疆的女婿,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耻辱,在一个看不起女人的部落里长大,却在一个以女人为尊的地方苟活。”
通过这些话,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显而易见。
在话本里,若是女子被这般强取豪夺,多半是死了了事。
哪怕这个女子是个富家小姐,是个公主,也是不堪受辱,为求自杀。
但是百越族崇尚武力,男子金贵,又是族长宠爱的儿子,想来是不会落到如此地步的。
更多的,是他会伺机报仇。
果然,杨朝夕接着说道:“在我五岁那年,我爹哄骗着我带他出了苗疆,回到百越带路直攻苗疆主址。苗疆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是毕竟在她们自己的地盘上,胜算还是比较大的。两方打了个两败俱伤。”
“众人也都知道我爹就是百越族的少主,而我,竟然是百越族与苗疆族的产物,所以小时候在苗疆其实过得不太好,但是我娘蛊术天赋很高,练出来的蛊都很厉害,众人一时忌惮,不敢对我做什么。”
“那你怎么会沦落到京都附近呢?”半夏问。
秦玉璃落下的那个山崖是京都附近的山崖,极其罕见地又高又陡,岭南与京都相隔几千公里,杨朝夕怎么会从岭南流落到京都呢?
“嗨!说起来我就有气。”杨朝夕气鼓鼓道:“我娘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呢!先找了个来抄家的丈夫,一点记性也不长,她见我爹跑了,苗疆对我又多有挤兑,她直接跑出来了。仗着自己蛊虫厉害,天不怕地不怕的。”
“然后就被人觊觎上了呗!那人也是苗疆族的。苗疆族的蛊术传女不传男,因为她们认为只有能够孕育生命的女人的身体,才有资格用神明赐予的礼物——蛊术。突然想想,蛊术是你们汉人才这样叫,我们称之为神赐。”
“那人一直跟着我娘,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无论发生了什么,都坚决站在我娘身边。我娘孤身在外,就心动了呗,觉得自己在苗疆族多年都未曾正眼看过这个男人,出来了之后,发现这个男人对自己还挺好的。”
“两人就在一起了,那人哄骗我娘说去找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深山老林里过日子。实际上是想找个人迹罕至的山林里夺神赐之法。”
“我们苗疆是有个传说的,神赐之法练到极致,可活死人,肉白骨。”她对着门外努努嘴,“就是秦玉璃身上的蛊虫。”
“可惜我娘一直没练出来,我也尚且年纪小。那人将我们一直带到了京都那边,也就是我捡到秦玉璃的地方。在深山里将我娘捆起来虐待她,逼问神赐之法,我娘不肯说,他就将我也抓起来,逼问我。我娘为了保护我,就告诉了他神赐。”
“他虽在深山,可也一直源源不断地用蛊虫控制入山的人,用他们去练蛊。我娘见不得他如此残害生命,觉得他会遭天谴,使了法子放了我让我逃跑,又想与那人同归于尽。”
“结果我娘死了,他还活着,只是受了重伤,一直靠蛊虫续命。”
“我先前说过,蛊虫是有副作用的。哪怕救人的蛊虫都是这样。救人的蛊虫会消耗身体的气血,用以维护生命,这当时是可以恢复到身体最佳水平的,只是事后必须尽快杀除蛊虫,不然蛊虫继续留存,将会持续亏空身体的气血,维持你的生机到你死掉的那一刻,成为一具空壳干尸。”
谢芷言却想到秦玉璃身体里的蛊虫,之前自己问杨朝夕,秦玉璃的身体里到底有多少蛊虫,杨朝夕的回答是,很多。
到底有多少蛊虫在他的身体里?又起着怎样的作用?
为什么已经救活了秦玉璃,但是还没有消除蛊虫?
他身体里的蛊虫,会一直维护着他的生机,一直到变成一具空壳干尸吗?
杨朝夕道:“我先前不是说那人受了重伤吗?他就想研究出传说中可活死人,肉白骨的神赐。恰好半死的秦玉璃掉了下来。”她一拍手,又摊开道:“你说,这不巧了吗?”
“半死?”
谢芷言明明记得自己用刀刺进了他的胸膛,又那样高的崖上掉下来,怎么会才半死?
“是呢,他会一种秘术,龟息。掩藏住自己的气息,伪装成死人的样子,也是很巧了,他一路落下来都有藤蔓或树枝挡着,最后落在了我面前,我救了他。”
那时候杨朝夕应当才十一二岁。
谢芷言默默盘算着时间线
“那时候他落下来,五脏六腑都移位了,说实话,我也就给他整理了一下遗容,准备给他埋了。没想到被那人发现了,我只好扔下他跑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人用秦玉璃的身体准备做他的蛊虫容器。他用了无数种蛊虫吊他的气,又吸他的血。秦玉璃也是奇了,在那种情况下他还慢慢活过来了。”
杨朝夕回忆了一下那时候的场景,“苗疆秘术传女不传男的原因就是,女子可以感应到自己喂养的蛊虫气息,所以我也能感受到秦玉璃还活着的气息,他体内有当时落下悬崖时我喂给他的一只生生虫,生生虫还活着,说明生生虫一直在给他修补身体。我一直躲着那人,也不敢救秦玉璃,只趁他离开的时候偷偷溜进去看看他。眼见秦玉璃活了,我也就不管了,哪里救得了这么多人呢。只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
“那人见秦玉璃活了,便觉得是秦玉璃体内有了蛊王,只是他想尽办法也无法分辨出谁是蛊王。他先是给秦玉璃放血,用来喂养蛊虫,见没有效果,又想出了一个疯子才会想出的办法。”
在座的众人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准备生吃了秦玉璃。吃人啊,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杨朝夕搓了搓鸡皮疙瘩。
“这样的疯子,而怎么能忍嘛!还好秦玉璃也是个聪明的,在我告知他真相之后,他却准备帮我报仇,继续伪装成不知道的样子,做着疯子的傀儡,背地里与我里应外合,杀了那个疯子。”
“啊!”杨朝夕长长叹了一口气,仰在椅背上,双手撑着后脑勺,“好人啊好人。后来他跟我一起设计将那个疯子杀了之后,疯子未认主的蛊虫全部归我了,但是他原先下了蛊的人察觉到了主人已死,纷纷找我报仇,秦玉璃急着回来,只好让我继续躲山里,他回去找你,一边让我做诱饵钓出那些敌人。”
到如此,这个故事便彻底结束了,杨朝夕将椅子前面两只脚翘起,压着椅背一摇一摇的。
“敌人全部都没了,我也就准备回到岭南,寻找苗疆故地,没想到直接将你一大家子都带来了。”杨朝夕揶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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