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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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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在床上只穿着一条短睡裤的依凌抬起头,眨着大眼睛想了一下,“哦。”接着又抱着枕头梦游去了。

“你又在引诱我!太可恨了。”我恨恨的想。

有时候,我真的很痛恨依凌那种天真、单纯的美丽所带给我的引诱感。就像现在这样,她又在用一种毫不设防的方式展示着她粉嫩的娇躯,让一个曾经的花心大少看的口水直流。

不过,可惜,也就是个看而已。也许看得吃不得才是上天对这个曾经的不负责任的人最残酷的报复吧!

但对她来说,和自己的姐妹住在一间房间里面,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她肯定没那么多想法。

“算了,毕竟她还是个孩子,不可能想的那么多。”还是继续考虑下工作吧。“如果找到那位我才见过一面的大姐…”想到这里我习惯性的挠了下头,总觉得我是黑了属于她的家财,“那以后是否应该帮她一下呢?可如果帮了她,她反过来和我打官司争遗产怎么办呢?”毕竟我不是依凌,要想的事情可一点也不少。

“我记得我前世没挂的时候一克白银大约已经涨价到大约8元每克,这样一个约0.7两的银币…1公斤1000克20两,1两50克,0.7两35克,那一个银币约等于280元…大概是这么算吧…”

“家里的钱箱打开后还有800多银币,那相当于前世的货币就是22万多,要养活这么多人一个月要……”

“采购花费…成本…其他费用…”

“一头爬行兽一天吃…哇噻…这么能吃…”

“不行啊,要控制成本,不然很快就没钱了…”

“石雕生意我没感觉、建筑业不知道这个世界好不好搞,其他生意还要考察市场,没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不想去过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同时,我既不想再接触教堂也不想再接触魔鬼,我就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在一个没人注意的小地方做个土财主是个不错的选择,要达到这个目的,我需要钱......

唉,我怎么总是个劳碌命呢?都重生了一次似乎还是那么操劳。

……

班站在一个巨大的猛犸象背上,心情好的很。

作为一个有名字的骷髅,它要做的事情就是跟着大首领四处转,它不用想事情,也没事情好想。

所以,它很轻松。

大多数亡灵世界的死亡生物命运都是很悲惨的,对大多数亡灵来说,成为亡灵只是变相延长了死亡的痛苦。些亡灵生前多是平凡的百姓,死亡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同时剥夺了他们所珍重的一切。

他们再也不能回到家人和朋友身边,再也不能料理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他们也不用再饮食,不会饥饿、也不会疼痛,残破腐朽的尸身几乎没有任何感觉,也失去了一切来自躯体的快乐和痛苦。

如果他们在阳世重生,那么世界还是那个世界,自己却在也不是原来的自己,这会是多么的不幸,因此,创世神为他们的复活准备了另外一个地方,那就是亡灵世界。

绝大多数亡灵世界的另类生命,不过是灵魂被禁锢在自己的尸体上的行尸走肉,它们浑浑僵僵地在本能的驱使下为这凄惨的第二次生命做着徒劳的努力,但他们最终的结局不过是先在日常活动中变得更加腐烂而最终走向灭亡;或者在亡灵之间的争斗中碎裂、破烂到只剩下一堆碎骨。

这还没完,再往后,还得去慢慢等到它们灵魂力量完全消失,那时候才是死亡真正的降临。

相比这些注定魂飞魄散的亡灵,能转世投胎、重生的机会又是多么的奢侈,可惜绝大多数亡灵都没这样的机会。而且,被禁锢了灵魂的亡灵躯体能恢复灵智、重新思考的机会也微乎其微。

但班很幸运,有个强大的巫妖老大在上面罩着,还有一种神秘的意念或者说是精神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异世界传送过来供它使用,这就使得它进化的很快。

现在,在猛犸象脚下还躺着几个被骨矛扎得像刺猬一样的僵尸。仿佛见证着这个骷髅小朋友的成长。

它很高兴,对,是“高兴”,这也是一种魔法吧,可以使得自身能量有略微的提高,昨天才学会的。

也许应该告诉下经常想召唤它的那个人,不为什么、也没啥道理好讲,小骷髅就是这么觉得。

既然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就应该带点什么吧?

似乎就是应该这样,也不需要考虑原因,似乎就是应该这样。

才干掉了僵尸的小骷髅又从猛犸象上跳了下来,走到黑乎乎的泥潭附近、一个十层楼那么高的巨型骸骨旁边,用它那造型奇特的骨头手臂挑选了十几根看起来似乎还挺白的骨头,然后它就像拿着一束花儿那样,把这些不知道是腿骨还是手骨的骨头拿在手里,又爬到了猛犸象的背上。

“弥赛亚愿意为您效劳!”一个农村小伙子站在我的面前。

“哦,似乎挺壮实的,看起来人也实诚…”我坐在客厅的椅子上观察着来人。

人是苏珊大妈推荐的,自从我们这个只有四名家族成员的大家族的小分支的上一代家主去世之后,家里对外就没有个撑门面的男人了。

虽然在以前,平时对外接待也是由大妈负责,但那时候爵士老爷还活着,如果别人知道现在这家里只剩下个没成年的小女孩看家,恐怕免不了有人会动些歪心眼了。

如果真有人欺上门来,家里有个武士、骑士之类的打手,就算不能打,也可以吓唬吓唬人。

动了这个念头之后,苏珊大妈专程去跑了次城里,找过佣兵工会和骑士协会,也贴过招聘启事。不过当我知道那些高档骑士、佣兵的出场费后,吓得直吐舌头。而那些不那么入流的佣兵、骑士的素质则让人不敢恭维,有些人手头上还有命案,直接就是当过土匪的。

找这种人来保护我,没准还没碰到外敌,就先给身边的保镖把我们先啥后啥了…

所以,考虑再三,还是在村里找个后生看家算了。村里人实在,也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试用三个月,5个银币月薪,包食宿和服装,你觉得如何?”这价钱和前世请个保安也差不多了吧?“如果三个月以后大家都满意,可以考虑加薪。”

“哦…好的…小姐,弥赛亚愿意为您效劳!”小伙子满脸通红的说道,似乎能找到工作让他挺兴奋的。

第一次异世界企业招工就这么结束了,我为自己能找到一个牛高马大、体格强壮的廉价劳工而感到庆幸,立刻让大妈去弄套衣服,又让皮特打造了半身金属甲、头盔,再整了把配剑,然后小伙子高高兴兴的捧着他的保安制服打扮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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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干尸

更新时间20119119:35:22字数:3242

牛皮的长筒靴子用桐油擦的光可照人、锃亮的铠甲用皮带仔细的束紧、半覆盖金属头盔端正的戴好后,盔檐几乎低到与眉毛平齐,盔下只露出炯炯有神的双眼!

年轻的弥赛亚笔直的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一身戎装的武士,自言自语道:“剑士弥赛亚,你将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你要带着骑士的徽章,将荣誉带回到村子里,你要让村里人都为你感到自豪!”

......

等我手下的光杆司令、保安队长打扮齐整,我就穿上正式的礼服外套,带着这个冒牌佣兵去工地视察基层工作。

家里的仆人、工地的矮人看我像个小大人儿一样的视察工作都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但是出于阶级等级观念和礼貌,他们都按照对于家主的礼貌弯腰行礼。我身后穿着短金属凯的弥赛亚则单手按着剑柄一本正经的跟着,像个真正的骑士似的。

看了工棚的工作又去看过采石场,清点了下马匹、骡子,又去看看爬行兽,除了那个早就废弃了无数年的矿洞没去,其他地方都跑了个遍,直转悠到晚饭时间,我和我的保安队长两人才意犹未尽的回到了家。

白天忙活了一天,又到了晚上读书的时候。和前世不同的不但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习惯。比如说,我现在读书认真、对知识表现的如饥似渴,而且总是晚上读的时候特别有感觉。而当年的我正好相反。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远古的法师、巫师在祭祀和施法的时候只会使用图腾,那个时候还没有魔法阵,关于使用魔法绘图方式绘制魔法阵的最早的记载是在精灵帝国存在的时代,精灵帝国的国立图书馆里面,当时收藏着一本书,名字叫做《元素之书》。

由于这是关于魔法阵方面已发现的、迄今最古老的文献,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最早使用魔法阵的应该是精灵一族。”

我放下那本小册子,原来还有这么段历史啊,不过既然精灵帝国曾经那么强大,怎么后来就都没了呢?要不是依凌还活生生的在我面前,我几乎认为这个种族就是玛雅文明的翻版了。

“魔法阵修正了元素召唤魔法和非物质召唤魔法召唤名称不确定的问题,让元素的聚集速度更迅速并且在特定召唤上更准。另一种说法是施法者想要释放魔法,就要让自己的身体中的魔力按一定规律流动,而施法者的身体所能承受的魔力是有极限的,但若要将流动在体外进行就可以承受更多魔力,于是魔法阵就诞生了。”我继续读着。

经过了无数年才发展起来的魔法文明,就像我原来世界的机械文明一样专业、复杂。既然以前的我不能因为戴过手表就能仿造出手表来,那么在这里怕是也没本事看过人家的魔法表演就偷学到人家的法术。

揉了揉眼睛,我放下手中的法典,依凌在宽阔的主人房里面练着精灵族的武艺,但看在我眼中就像在欣赏舞蹈一样,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如此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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