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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幽幽传来:“诸位所说的傻狍子,可是在下?”
林昭贞翻兔肉的手僵在半空,兔油滴入火中,激起火苗噼啪作响。吕茂与陆仁像两扇门板挡在她身前,三人目光刺向屋旁的那片树林。
树林里忽地探出柄描金折扇,惊起几只红嘴蓝鹊。年轻公子挑开枝叶踱步而来,才十八九岁的模样,已经是长身玉立,人才出众。那双缎面皂靴碾碎泥地里的枯叶,素白暗纹长袍下摆洇着几圈泥星子,里面的青色长裤随步履行进时隐时现。
林昭贞从前那个年代经济和网络高度发达,称得上见多识广,但此时也不禁赞叹这身棉绸混纺的暗云纹衣料——在当今平民百姓普遍穿着打满补丁的粗麻短褐的时代,这分明是行走的银锭子。
“这么点银子,就值得你们这么高兴?”公子用扇骨轻敲掌心,目光掠过滋滋冒油的烤兔。焦香混着松脂味在暮色里浮沉。
林昭贞拿起猪毛刷伸进清水陶罐涮洗:“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谁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不高兴?”粗布袖口露出半截烫伤未愈的手腕,“怎么,这么点银子,就值得你踩着泥一路追来?这身行头,踏入我们破草屋的地界,不嫌硌得慌?”
年轻公子略有几分惊诧,不由看了她一眼。
身子娇小,却挺立如枪,形容及言语说不出的鲜活灵气。细碎天光筛过树枝,正巧落在她发间柴灰上,像招了漫天星光。
“银子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公子折扇收拢,眯起眼:“但要是二位英雄也只有这般眼界,那我就先告辞了。”
陆仁攥紧补丁叠补丁的衣摆:“你究竟想干什么?”
“杀贼立功,入朝为官。”折扇“唰”地展开,惊得灶台上偷食的灰雀扑棱棱飞走,“眼下反贼四起,乱世出英雄,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我来这里,只为结交两位英雄好汉,一起干一番大事业。”
林昭贞扯了扯磨出毛边的衣领:“都是些为生活所迫,不得已上山为匪的穷苦人。从前为鱼肉,苛捐重税,敲骨吸髓,以养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现在为反贼,朝生夕死,人头滚滚,为一将功成铺就锦绣前程。何苦赶尽杀绝?”
没想到她竟有这番见地,公子正色朝她行了个礼,解释道:“就算落草为寇是被逼无奈,但既然生长于民间,现在有了武器,不去反哺民间,行些劫富济贫的义事,反而朝弱者挥刀,那又该怎么说?上月杏花村十七个姑娘被掳,反贼抢完粮仓抢新娘,拦路者皆成刀下鬼,最后却没有一人受罚……”说到这里,他突然抬脚碾碎野果,“你们说,他们该不该杀?”
吕茂闷声证实:“今天在镇里逛了一圈,这事都传遍了。”
林昭贞叹气,没再吭声。毕竟古往今来的平民起义,真正走投无路的多,浑水摸鱼的也不少,加上没有文化素养,谈不上培养出为全国人民之福祉而流血牺牲的崇高信仰,组织纪律不严明,队伍中不乏作乱之人。也只有伟人带领的那支军队才是真正属于人民的子弟兵,一支不管在何种天灾人祸之际,都能让人民看到就安心的仁义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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